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1-11-17 查看次数:20146 次

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州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为积极化解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努力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提高各级政府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根据鄂政发〔2010〕29号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推进全州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在全州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公共服务为引导、公益性服务为基础、商业性服务为支撑,体系完备、功能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州、县市贯通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融资担保、创业辅导、技术创新、人才培训、信息咨询、法律维权等服务平台;在全州培育一批受中小企业欢迎的服务示范单位,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服务产品,培养一批专业化服务人才,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质量的服务。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融资担保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积极发展融资担保服务机构,努力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难”。分级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资本金补充机制,从2010年起,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省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鄂政办发〔2008〕8号)要求,对州、县市信用担保机构出现的代偿损失按照一定比例核定和注入风险补偿金,并将政府所属闲置资产评估后对公司予以增资。加大力度整合和优化现有担保资源,支持恩施州农发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增强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到2012年,各县市通过整合提升、扶持和培育1家注册资本过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引导、支持担保机构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担保手续,积极拓展担保业务,适应中小企业对融资担保的需求。加强和改进对担保机构的监管,督促和引导担保机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制度,规范担保行为,切实防范担保风险。
  (二)搭建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州政府金融办、经信委、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开展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与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贷对接活动,促进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加强合作。县市银企信贷对接活动要不定期举行。各商业银行要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努力做到对全州中小企业贷款增长速度不低于全州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增长速度,确保每年给中小企业的贷款增量不低于20%的增长速度。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进库企业提供上市咨询辅导和推介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对扶持中小企业效果突出的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等给予奖励。
  (三)建立创业辅导服务平台。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产业集群地等载体,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园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通过市场化运作,拓宽投资渠道。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创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创业服务组织,为进入基地的创业者提供策划咨询、方案设计、项目评估、融资担保、事务代办、跟踪扶持等服务,提高中小企业抚育孵化能力。充分发挥湖北民院、恩施职院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聘请专家学者、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等担任创业指导师,开展创业培训和咨询指导。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采取企业规划设计、政策辅导、项目牵引、专家帮扶、投资跟进、平台支撑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十二五”期间,州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市都要建立1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全州力争有5个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成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四)建立人才培训服务平台。充分依托州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加大力度培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中小企业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知名培训机构合作,采取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网上教育、远程互动教育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经营管理、职业技能和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员工的综合素质。“十二五”期间,每年从全州有成长潜力的中小企业中选派30名经营管理人才,到高校、发达地区或国内外知名企业学习培训,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经营管理人才素质。
  (五)搭建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大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建设力度,不断增加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1家以上有适当规模的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力争有5家纳入省重点扶持的100个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中介组织的扶持计划,有3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技术检测支撑平台纳入全省重点建设的50个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六)建立信用评价和信息咨询服务平台。积极组织中小企业参加省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定期开展的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推广使用信用评价结果,逐步建立和完善全州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健全全州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中小企业提升诚信意识,提高信用管理水平。州经信委和州内各通信企业要整合现有中小企业信息资源建立恩施州中小企业信息网,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网络建设,通过3年努力,实现与国家、省、州、县市四级联网对接。要大力开展企业信息化培训,推广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电子商务,促进信息技术在中小企业的应用。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统计制度,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七)建立法律维权服务平台。司法部门要建立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热线和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平台,充分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投诉救助工作机制,维护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要组织法律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中小企业诚信守法,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依法治企能力。
  (八)建立协会商会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在自愿的前提下,以产品、产业等为纽带,组建行业协会和行业商会。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改革,促其形成依法设立、政府指导、民主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的作用,通过授权、委托等方式,赋予其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参与制定行业规划、维护行业权益和公平竞争等职能,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引导行业协会和商会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为企业、为行业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注重行业发展情况汇集并提出工作建议,使行业协会和商会真正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鼓励、支持各行业协会和商会整合相关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企业策划、市场推广、对外合作等服务,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各类招商引资和展览展销活动,促进中小企业商业合作与市场开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制订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完善政策措施,找准工作重点和突破口,扎实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建立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经信委牵头,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住建委、监察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国资委、政府法制办、政府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质监局、编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参加。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综合服务机构建设。要加大力度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辅导中心等综合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建立以各级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为核心,以各类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网络,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发展、技术创新提供优质服务。州经信委要整合资源组建恩施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州人社局要组建创业辅导中心;州科技局要创办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州质监局要加强技术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三)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项目和资金支持。认真落实国家、省、州促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创业的有关政策,并根据我州实际,加大力度向国家、省争取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尽力帮助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四)加强对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推进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和推进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加强对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
 


 

【发文单位】:恩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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