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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恩施高新区管委会:
恩施州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3日
为进一步强化恩施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恩施州县(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州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县市服务平台为支撑的“1+8”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不断完善服务网络,集聚服务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着力优化中小企业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健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州、县(市)“1+8”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各县市要设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落实固定办公场所,核定固定编制,明确专职人员从事中小企业服务工作。
(二)搭建服务窗口。州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搭建财税服务、技术创新、评价评估、管理咨询、信息化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各县市依托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者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企业服务窗口,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服务。
(三)集聚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安全评估、法律服务、工程造价、环保评估、会计服务、税务服务、代理记账、网络服务、资产评估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登录恩施州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bsme.com.cn/),完成网络注册等工作,力争2020年平台注册机构达到150家以上;积极推荐中介服务机构成为州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的签约服务机构,确保签约服务机构达到50家以上,共同为州内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五)组织“线下”活动。组织开展企业产销对接、银企对接、校企合作、企业家沙龙、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等各类活动;依托社会化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财税服务、管理咨询、法律服务、检验检测、体系认证、评估评价等中介服务。
(六)搭建交流平台。鼓励县市搭建政企交流平台,建设企业家沙龙,定期分行业举办企业沙龙活动,让企业家与政府部门零距离沟通,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
(七)完善服务机制。建立服务收费价格约束机制,制定企业服务收费标准,确保签约服务机构对平台企业收费不得高于行业收费标准;实行企业服务回访和满意度调查,建立服务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黑名单中的服务机构从平台中剔除并取消签约服务机构申报资格。
(八)强化制度建设。制定《恩施州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实施办法(2020年版)》《恩施州中小企业窗口服务规范》《恩施州中小企业服务办事流程》《恩施州严选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各项制度,确保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上一篇】: 恩施州经信局关于印发《恩施州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实施办法》(2020年版)的通知
【下一篇】: 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签约服务机构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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